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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6日,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《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(以下简称条例)等地方性法规的决定。修改后的条例规定,提倡适龄婚育、优生优育。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。已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,有子女鉴定为残疾,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,可以等额再生育。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,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。夫妻再生育子女时,收养的子女
11月26日上午,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: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1月在武汉召开。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:听取和审查湖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;审查和批准湖北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;审查湖北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,批准2021年省级预算